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免审对象及要求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22号)允许免除审核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和兼职博士生导师。学院直接确定免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办进行审核备案。

二、招生资格审核对象及要求

招生资格免审对象以外的博、硕士生导师。研究生导师申请招生资格除了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所在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招生资格审核时间

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

四、招生资格审核程序

(一)招生资格免审

1、招生所在学院确定免审名单。

2、操作流程: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uate.nuaa.edu.cn/),在“导师信息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栏目下-选择2022年度-添加免审研究生导师名单。

3、学院公示:免审研究生导师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招生资格审核

1、研究生导师个人申请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uate.nuaa.edu.cn/),在“导师管理→招生资格动态管理”栏目下,选择“+新增”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注意保存,完成填报后进行提交。

2、学院审核和公示

博、硕士生导师2022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招生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填写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uate.nuaa.edu.cn/),在“导师信息管理-招生资格管理”栏目下,对博、硕士生导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在线打印生成2022年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3、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初审名单,经校学位办复审通过后列入2022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9月8日前向校学位办报送如下材料:

1、2022年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

2、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办法。

(二)9月20日前向校学位办报送如下材料:

1、2022年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

2、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专业学位博士);

3、2022年暂停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

(三)上述材料直接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纸质版材料各1份。

学位办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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