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

  现将我校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复试,综合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确定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60分合格。

  二、提交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考生登录我校2021年师范生申请系统http://2021.zs.graduate.bnu.edu.cn/page/sf/sfs_index(以下简称“申请系统”)下载打印表格。仔细核对内容,确保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人事部门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部院系复试方案》中所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从2021年2月22日开始接收,须在2021年3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在寄送材料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材料。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楼--号--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未按时寄送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申请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考资格审核

  复试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为合格:

  1.本科毕业于我校并履约就业的公费师范生;

  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4.已于2020年10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录取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接受全国录取检查,时间大约在5月上旬,录检通过的考生才能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寄发。

  五、其他

  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等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我校2021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将以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考生录取后利用2021年、2022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上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2021年暑期上课具体安排预计在5月中下旬公布,请留意。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4.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0000元,每学年缴纳10000元;其他专业学费总额为25000元,第一、二学年分别缴纳10000元,第三学年缴纳5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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