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将根据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4.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将根据同一招生专业内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
5.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