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相关安排

各学院、相关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我校防疫工作部署,推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及个人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或者与教学相关的集体活动。

研究生院针对本学期开学时间推迟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籍异动

关于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事项,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在疫情解除,正式上课后按正常程序线下办理。

二、课程教学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线上课程教学工作,学校引进了雨课堂(专业版)、学堂云(https://xupt.xuetangx.com)及一批学堂在线优质精品课程。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采取线上授课方案,并按原教学计划执行。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在线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做好在线教学服务工作,并与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各学院的在线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对学院的要求。

各学院做好本单位线上教学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采取进入课堂群等方式随机抽查教师授课、学生参与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沟通解决,并将督导发现的异常情况实时反馈研究生院。

(二)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推荐任课教师使用“雨课堂(专业版)+学堂云”等教学平台、微信或QQ群等交流互动平台开展线上教学,指导学生在平台上进行在线学习。任课教师在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相关平台,在线教学授课和互动采用多渠道,互为备份,授课和互动两线并行保障教学实施。

2.任课教师在授课时须做到:一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日历开展教学。二要考虑到学生可能没有教材或其他必需学习材料等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并将课件等教学材料上传至平台,尽力为学生提供解决方案。三要提前调整好适于在线教学环境的课堂考核方式,明确课堂纪律和要求,并提前向学生说明。

3.开课前任课教师需将所带班级课程的教学安排、要求以及线上交流平台信息(微信或QQ等)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课程教学信息”栏,供学生课前下载查询。

(三)对研究生的要求。

1.研究生需在开课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提前查看课表、教师课程教学安排和线上学习平台等信息(学生查询路径为:培养管理—教学管理查询)。研究生应尽早加入老师所使用的平台和微信群等,熟悉相关操作,配合教师做好开课前的测试工作。

2.研究生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按时参加在线课程学习,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认真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准备相应的课程考核。

(四)各环节时间节点。

1.2月19日,各学院制定教学工作安排,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安排报研究生院。

2.2月22日,研究生绑定“雨课堂”身份。各学院研究生负责人汇总研究生重修申请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课表,核对选课分班情况。

3.2月28日,任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教学安排、指导方案、班级群等课程教学信息;研究生登陆及时系统查询课程教学信息;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课程教学相关测试。

4.2月29日、3月2日开始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分别按照课表线上教学。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将督导检查线上教学过程。

三、授位工作

授位环节中除资格审查暂时推迟至2020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之外,本次学位申请的其他各环节时间节点暂不调整,依据原定计划执行。如果就业时间节点有调整,学位授予工作再视情况做相应调整,必要时增加学位委员会表决次数。个别无法按时完成学位授予流程的,合并到下一批次。

如有研究生确因居家期间无网络使用或学位论文中还存在部分需要补充的实验和检测导致学位论文无法正常送审,由导师及学院严格把关并批准后,盲审之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待学生正式返校补充完成后,由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送审时间。

(一)对学院的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及时做好本学院的工作预案,并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学位申请及答辩工作,将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时传达给每一位拟毕业研究生和导师,做好相关解释和答疑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不影响研究生正常毕业和就业;面对疫情学校将加强对论文质量监督,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过程管理。

2.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可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各学院通过线上收取学生递交材料方式审查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及论文送审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暂缓提交纸质版,先提交电子版,待正常返校后,再补齐纸质版材料。

3.在疫情防控期间盲审和校内抽检仍采用线上送审的方式,论文质量要求和送审环节不变。

4.学位申请预答辩和答辩环节可采用网络会议、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并要求留存答辩视频。

5.学院相关工作时间节点根据工作进展另行在相关工作QQ群中通知,请相关老师及时关注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学生及导师。

(二)对导师的要求。

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做好对2020届毕业研究生的论文指导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要通过qq、微信、电话、视频会议、邮件等网络沟通方式,为研究生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指导,特别是要及时对本人指导的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相关工作环节,并根据疫情发展及学校返校时间,合理安排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常规送审及答辩工作;同时要及时关注研究生的思想动态与身心健康,进一步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对研究生的要求。

所有本学期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居家做好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请已开题研究生根据课题方向及前期开展的研究,梳理课题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拟解决的方案、总结前期研究成果、拟定后续研究计划,并扎实推进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度,为本学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做好准备。中期检查工作将采取线上模式完成,具体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所在学院的进一步通知。

四、课程重修、补考

2017级、2018级研究生有课程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不及格者,要求在2月22日前填写重修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待审核后安排重修学生进入相关班级参加课程学习。

2019级研究生课程缓考和补考延期进行,具体待学校确定开学时间后另行通知。

五、实践教学

各专业硕士培养单位按计划拟于本学期组织开展的企业实践全部暂停,待本学期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正常返校后由各学院灵活安排开展。

六、联合培养

参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遵守双方的各项相关规定。我校导师应加强与校外导师的沟通,确保学生培养质量。

七、招生工作

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公布。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在确保考生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确定。请各招生学院及时关注信息,创造条件,联动导师,全力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并根据学校具体通知,及时调整并做好复试工作方案,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续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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