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召开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6月17日,兰州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严纯华、副主席潘保田、沙勇忠及所有在校委员出席会议,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上半年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和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审议了部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调整、部分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调整事宜,同时审议了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要求、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创新性成果要求。

  会议指出,学校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第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找出兰州大学现行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要求之间的差距,对标对表落到实处。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的管理,要着重考核拟聘导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培养条件、学科发展需求以及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第三要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之间的差异,落实分类培养要求。第四要拓宽视野,以目标为导向,多部门协作实现共建共赢。

  经会议审议通过,学校上半年共授予学士学位4458人,授予硕士学位3127人,授予博士学位264人;147人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1人增列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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