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修订2021年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充分发挥奖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按照新印发的《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要求,现进行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1.各单位的奖助评定实施细则是落实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在修订奖助评定实施细则过程中,需认真学习和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奖助工作的指挥棒作用。

  2.各单位修订实施细则需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提高研究生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破立并举,贯彻“破五唯”要求,淡化数量指标,强化质量导向,在研究生科研水平的评价方面要突出学术贡献和价值。

  3.各单位修订实施细则需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结合本单位、学科以及研究生发展等各方面特色和需求,分不同类别、不同培养阶段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认真梳理以往研究生奖助评定等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师生中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

  各单位修订成文的实施细则最终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备案。报送形式为实施细则扫描件(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发送电子版至yjsjz@lzu.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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