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考研网】为了保证研究生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了解研究生实训情况,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实务训练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8日研究生院会同经济法学院开展了研究生实务训练中期检查。
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倪楠、研究生院培养科科长张棉、经济法学院团委书记王文、教务秘书魏静一行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研究生实训工作进行检查,与实训学生代表进行了座谈,对研究生在实训单位的日常表现、参与完成实训单位工作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
在实训检查过程中,各实训单位对研究生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对实训研究生的工作表现表示了肯定,希望今后继续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合作。同学们对学校老师的关怀帮助和实训单位老师的悉心指导表示感谢,并表明在之后的学习生活中会继续加强实践能力锻炼,促进自身业务能力提升。
研究生实务训练是学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通过此次深入实训单位开展检查工作,研究生院对于研究生的实训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今后,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训管理工作,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