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教发字〔2018〕2号),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对象:2020年9月-2021年7月,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

  2.所授课程:本学年研究生开设所有课程,上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学校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名额为5名。

  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优秀,教学效果好,在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参评教师的学生测评率应在80%以上,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本单位前20%。

  4.热心研究生教学工作,连续两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课程计划学时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年,实际课堂授课学时不低于计划学时的2/3。

  5.校、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为“优秀”。

  6.在学年内没有师德师风不良记录、教学事故及被认定的负面学生投诉。

  7.近3年内曾经获得学校“最满意教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业绩,经专家评审后可以推荐。

  三、时间安排与评选步骤

  1.2021年7月12日-7月2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申请表》;单位组织教学督导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专家测评表》,并征求学生、教师、督导、课程教学团队等多方意见;学院根据测评结果及征询意见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并经本单位教学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充分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面向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0-2021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候选人情况简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2021年7月下旬,研究生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研究生“最满意教师”人选;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天。

  3.学校对评审公示后确定的研究生“最满意教师”人选进行表彰,授予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称号,并发文公布。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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