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西部教师教育事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6600余人、留学生230余人;在职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各类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70余人次。学校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建有1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8个市级十四五重点学科,4个“人工智能+”市级特色学科群;有数学与信息科学、文博与艺术文化、生命科学与绿色生态、教师教育、智能材料与新能源、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等6大优势学科群。

  学校近年来领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10余项。拥有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最优化与控制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最优化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80余个。其中,由我校牵头获得的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成为中科院建设“重庆科学中心”的10项卓越计划之一;重点建设的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重庆发展研究院等新型智库推出系列高水平咨政成果,部分成果获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肯定性批示。

 

一、招生计划、专业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

  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余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收10人。在符合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及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的情况下,《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招生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拟招收人数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录》。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预计将于2023年10月下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24年实际预录取推免生名单。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普通计划使用。

 

二、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3.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学科教学(美术)【专业代码045113】、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和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四个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重庆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00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一般在复试前,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告通知)内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教育部印发之《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我校将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可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和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均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

  (一)初试

  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具体时间如下: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8:30-下午14: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它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另行通知。学校调剂工作届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咨询报考学院。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我校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体检安排在入学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

  (一)基本学制

  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其余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二)学习形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习形式参见《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附件1)。

 

八、学习地点

  (一)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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