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绩构成是怎样的?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50/72(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30/43(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初试总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再加分。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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