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关于对部分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深大〔2017〕194号):“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一个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或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应予以退学;一门以上(含一门)学位课或必修课重修仍不及格者应予以退学。”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规定》(深大〔2011〕206 号)的规定,学位课/必修课平均分未达75分的学生将无法通过中期考核而被退学。

  我院近期对研究生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251名学生已超出标准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46名学生有一门必修课成绩不合格、80名学生学位课/必修课平均分未达 75 分、2081名学生有一门或多门学位课/必修课成绩未达75分),按规定对超出学习年限及有必修课不及格的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对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或有一门/多门未达75分的研究生发送邮件温馨提示。《学业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已于3月20日前发至学院,请学院及导师予以重视、督促相关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张之蔚联系电话:26732906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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