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获批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权单位,该硕士点设在管理学院,招收培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管理学院于2016年7月由原经济管理学院拆分成立,已有20多年办学历史,已逐步形成各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特色学科突出的良性格局。公共管理学科是广东海洋大学校级重点学科,是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海洋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研究平台,东盟研究院、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经济管理协同创新中心2个校级研究平台的支撑学科。

  广东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需求而设立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为政府机关以及非政府公共部门,尤其是我国海洋领域以及粤西、北部湾地区的公共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符合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入学考试

  1、初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①管理类综合能力(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共200分);②英语(100分)。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考试地点: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复试

  根据招生人数和复试比例,提前三天以上(含三天)在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网页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考试科目:①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与公共管理学》(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学》两部分,30%);②英语听力与口语(20%);③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具体复试以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考试时间:2024年4月份(具体以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网页公布为准),参加广东海洋大学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考试地点: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管理学院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

  我校2024年MPA非全日制拟计划招生30人,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分配数量为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培养方向

  主要培养方向为:区域经济与政府管理;海洋开发与管理;中国与东盟海洋合作。

 

五、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定向)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第1-3学期采取周末集中授课方式,第4-6学期主要由导师组、课题组组织研究生讨论班等形式学习。

 

六、学制与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学制3-5年,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培养费用

  非全日制学费2万元/年,三年共6万元。

 

八、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同时应准确记下本人报名号和所选择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九、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相关习题集等。

  2、复试参考书目:《思想政治理论》不指定参考用书;《公共管理学》参考陈振明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第二版)。

  3、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不安排任何形式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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