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拟于今年继续资助各单位组织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具体参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

  2.优先资助跨学科的研究生暑期学校

  3.暑期学校负责人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二、经费资助

  1.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2.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3.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综合办学经费,申请人可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向财务处报销。研究生院鼓励各院(研究院)等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三、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撰写《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所在学院(研究院)对暑期学校工作方案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及额度,并报主管校长批准立项。

  四、提交材料要求

  1.2021年5月24日(周一)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2021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2.《2021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电子版)

  五、结项提交材料

  1.暑期学校总结一份,含暑期学校概况、主要工作取得成效、意见建议等;

  2.暑期学校讲座(授课)信息一览表;

  3.2021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信息一览表

  4.国(境)外学员、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5.研究生签名登记表、研究生学习小结集一册;

  6.暑期学校活动相关图片、课程资料等。

  (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

  开展暑期学校是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强化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今年的暑期学校。鼓励各单位在总结往年暑期学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暑期学校形式,丰富和拓展暑期学校内容,按照“一院一品牌”思路打造具有本学科特色和富有影响力的暑期学校。

  疫情时期,涉及校外专家、学生参与的项目,鼓励通过网络形式开展,确有需要的,应严格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2181421

  Email:mashun@xmu.edu.cn

上一篇:厦门大学2021年关于使用CNKI“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下一篇:厦门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

热门简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