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37号]规定,拟启动2020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发〔2018〕32号]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学院2020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请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21年1月18日上交至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位点所在学院。
(三)学院经考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研究生名单并排序,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21年1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含个人申请表和2020级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由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位点所在学院转专业条件和具体进程安排,同时及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杨老师
联系方式:88320145,EMAIL:yjspy@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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