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15人。(各专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注: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补充规定:

  1.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江苏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单独考试考生及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需提交相关材料供我校审核。

  对单独考试考生: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单独考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及正文)或者业务骨干证明(需中级职称或以上)到我校研招办提交审核。

  对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考生需提供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复印件(成绩≥425分),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课程学习证明(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我校研招办)。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其他考生按专业目录备注栏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工作。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ujs.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占30%-50%,具体参考《江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复试科目:961法理学。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查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九、学制学费

  待定。参考往年学制3年,学费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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