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关于2021年(上)会计硕士(MPAcc) 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盲审、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加强会计硕士(MPAcc)培养质量监控,切实提高会计硕士(MPAcc)毕业论文质量,确保毕业论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将对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进行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和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关于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盲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规定见附件,请同学仔细阅读!

  一、参加对象及基本要求:

  1、2019级MPAcc研究生,已按培养计划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总学分数;参加规定时数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2、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缴纳清了所有应缴学费。

  校2021(上)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将在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请同学予以关注!参加学校盲评的同学不再参加学院的查重及盲评工作。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3月13日-3月21日):

  根据学院要求,所有会计硕士(MPAcc)学位论文均需开展预答辩。拟参加毕业论文预答辩的同学请3月13日前提交经导师签过字的纸质《论文预答辩导师审核意见表》到丁家桥校区教学楼533办公室。预答辩工作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分组,拟于3月20-21日进行。届时同学根据预答辩分组公告提前2天提交3本论文打印本到丁家桥校区教学楼533办公室。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4月5日-11日左右):

  凡申请2021年上半年论文答辩的MPAcc学生请按照以下要求申请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内容为除封面、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之外的学位论文主体部分。

  2、每名同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stulogin),将电子论文上传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电子论文提交时间截点为2021年4月11日左右(如学校查重检测要求截止时间更早则以学校要求截止时间为准)。

  3、电子版格式要求:符合研究生院论文写作规定要求,去除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封面、主体、成果等其他部分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必须为PDF格式文档,硕士论文不超过5M(如超过大小,请修改学位论文中图片格式,不能删除图片),文件名:学院代号_学号_研究生姓名,如:01_642120401888_张三(经管学院代号为13)。

  4、查重要求

  为尽可能避免因学术不端而导致二次查重乃至取消学位申请的情况发生,严禁找他人代写论文,每位学生需事先对论文自行查重(建议通过知网查重)并打印查重报告交给导师,导师认可后,方可在系统中审核论文通过,并送学校查重。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学校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查重通过方可送盲审,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号)》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四、学位论文盲评申请(4月17日-5月17日):

  学院MPAcc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外审盲评形式,学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需符合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由研究生院抽中的学生由研究生院送盲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中心送盲审,盲审直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

  盲审直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

  (一)盲审流程

  1、申请2021年上半年学位的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至系统。

  2、中心登录系统审核申请学位学生的学分是否达到要求,若达到要求点击审核通过。(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login)

  3、中心审核通过后,导师审核论文是否达到要求,达到要求点击审核通过。(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login)

  4、中心,导师审核都通过后,研究生院会在一周内审核查重,将查重结果和报告上传系统,查重通过(<15%)的论文送盲审,不通过的论文驳回。

  盲审评阅意见反馈合格后,方可安排论文答辩。返回的评阅书可作为答辩时使用,不用另外安排评阅人。

  (二)《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修订)南工(2018)研字第6号》规定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若评阅意见为2A,则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行论文答辩。

  2、若评阅意见为AB、2B,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参加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为BC,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一个月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送原要求重新评审专家复评。评议结果为A或B,则为通过。

  4、若评阅意见为BD、2C、C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半年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5、若专家评阅意见为2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一年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6、若评阅意见为AC或AD,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诉,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提交另1名专家评阅,若评阅意见为A或B,申请人可参加论文答辩,若为C或D,则申请人本次不能进行论文答辩,需经过半年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盲审。

  五、论文答辩(5月29日-5月30日)

  答辩由中心统一安排,暂定5月29-30日两天,若有调整会提前通知。

  盲审通过的学生在答辩前需登录研究生院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具体答辩前、后系统中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十二。

  每位学生参加答辩时须携带下列材料,并在答辩前交给答辩秘书:

  1、6份按要求装订好的论文(格式完整,包含所有信息)(答辩委员会使用);

  2、1份《会计硕士(MPAcc)学位申请书》(不贴照片);

  申请书中,除“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其往后内容不需填写,其余皆需填写完整(导师评语请自行与导师联系填妥);

  申请书中“学习成绩汇总表”由中心统一打印;

  申请书用燕尾夹装订,不用订书机装订,便于后期插放成绩单。

  3、10分钟的电子版答辩PPT(U盘务请杀毒)。

  六、学位申请(6月1日-6月2日)

  6月2日前必须上交(交至MPAcc教育中心,丁家桥校区教学楼533办公室)所有学位申请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自动延期):

  (1)开题报告1份(开题报告需要填写完整,最后的“六、评审意见”部分,组长、组员需全部签字);

  (2)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联合指导教师简况表;

  (3)会计硕士(MPAcc)学位申请书1份;

  (4)论文表决票5~7张(向答辩秘书领取,加盖研究生院章后生效);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论文评阅后从MPAcc中心领取,将有关信息补全后再上交);

  (6)本人签名、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的“授予数据”1份;

  (7)论文1本(需本人及导师签字)。

  (学生上交的每一份材料请在材料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姓名及学号,学生所填写的表格在提交前请仔细检查填写内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拿到学位证书。如由于填表错误而引起的一系列相关信息错误则由学生本人负责。请将本人以上材料统一用透明扣袋装好并标注姓名,以免丢失。)

  特别提醒:从以往毕业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情况看,《离校循环单》和《毕业生登记表》需学生本人填写并请导师签名,凡通过论文答辩且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注意提前向中心领取该两份材料,将有关信息填写并找导师签字后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给中心,由中心统一去学院及研究生院盖章,待各项手续办妥后随毕业证一起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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