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先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一、报考条件

  我校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者徐满足要求。

  详情查看2020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学业要求

  1、完成课程学习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3、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

  详情查看2020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业要求

  三、可授予硕士学位学科及专业

  申请学术型学位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可在官网查看。

  四、报考方式

  1、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不含双休日)

  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研究生学院四楼会议室

  详情查看2020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报考材料

  2、网上报考

  申请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请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报考工作。具体安排由招生部门另行通知。

  五、学费的缴纳标准

  学费缴纳标准: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10,000元/人,(资格确认和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20,000元/人(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阶段),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学校除学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学费缴纳方式:学员本人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缴费通知自行缴纳学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六、报名及咨询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电话:0416-4673811

  传真电话:0416-4673939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网址:http://yjsc.jzmu.edu.cn/

  七、现场确认

    为防止受疫情影响,本次信息采集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学生在资格审查前按要求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填报个人信息(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admin.html),大概步骤如下: 

  1、在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准确无误的提交各项内容,其中前置学位各项请按本人学士《学位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获前置学位年月为学士《学位证书》右下角落款年月。

  2、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电子照片用于授予学位时粘贴《学位证书》,必须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

  电子照片规格按文件执行,未达标准不予进行信息采集。

  3、申请人向我校提交学位申请,学号为必填项(资格审查通过后分配学号),院系和进修班处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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