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北京市教委等6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前期工作布置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档案已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MPA、MBA及MTA,含2021级新生)。

  二、基本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6.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1.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评定学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及格线的相关规定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修读及考核管理办法》);

  3.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4.研究生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注:评定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若再申报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不能与申报国家奖学金的重复使用;评定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学金额度以最高计算,不重复获的。

  四、奖金设置与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所有参评对象,以各学院总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不同等级的获奖名额,各奖项限额将在细则通知中明确。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整体覆盖率为80%。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6000元,整体覆盖率为60%。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

  (二)制定评审方案。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分别制定本学院硕士、博士(含2021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于2021年7月12日15:00前上传至研究生系统(操作说明系统可查阅),系统中各学院学生可查阅对应学院的评选方案。

  (三)评审工作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结果公示等评审工作流程将在10月正式开展。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学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

  3.严肃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宁缺毋滥、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相关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若有任何问题,请与研究生工作部崔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951641,电子信箱:ygb@cueb.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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